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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Insights Workforce insights 【防疫政策Q&A】WFH是否有工傷保障?解構僱主疫下8大疑問
【防疫政策Q&A】WFH是否有工傷保障?解構僱主疫下8大疑問

【防疫政策Q&A】WFH是否有工傷保障?解構僱主疫下8大疑問

防疫政策不斷更新,頭痕的不只是員工,公司老闆一樣充滿疑惑。員工沒有病假紙也可放有薪病假?員工在家工作能否報工傷?疫情之下僱主又可以做什麼保障公司及員工?小編為你解答以下八大疑問,讓你做個疫下精明好僱主。(資料更新至2022年3月14日下午6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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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聘廣告可以寫明只聘請已接種疫苗的人士?

《僱傭條例》並沒有就僱主招聘的手法作出限制,但在《防止歧視條例》就有清晰的指引。根據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指引,當僱主進行招聘時,應設定劃一甄選準則,按工作所需,從教育、經驗、知識、技能及才能等方面定出要求,而非著眼於非必要的條件。所以,除非你有合理理由去證明該項工作只適合已接種疫苗人士,否則在招聘廣告寫明「只接受已接種疫苗人士」,或者拒絕未接種疫苗人士的申請,就會對一些未有接種疫苗的求職者(例如正在懷孕、哺乳或因身體狀況未能接種疫苗的人士)不公平,亦有機會觸犯殘疾或懷孕的間接歧視條例。若果最後受聘的員工未有接種疫苗,僱主也不能給予較差的待遇,任何時候也應一視同仁。

參考資料:平等機會委員會《促進平等就業機會的良好管理常規》

2. 我可以解僱沒有接種疫苗的員工?

有關僱傭在抗疫問題的爭議一直持續,其中一個最多人討論的問題,就是僱主解僱未有接種疫苗的員工究竟是否合法。《僱傭條例》的修訂草案終於在2月25日的行政會議通過,新修訂的條例草案講述,若果僱員沒有提供充分理由證明自己未能遵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疫苗要求,僱主將員工解僱,將不被視為「無理解僱」。

條例亦解釋了幾個可豁免接種疫苗的情況,例如:正在懷孕、餵哺母乳、獲得醫學豁免證明書或被診斷已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所以若果員工符合豁免接種的條件,僱主將其解僱就屬「不合理」;若果員工並非上述的理由而不接種疫苗,僱主就要先與員工好好溝通,再作出協商,例如該僱員的工作性質可否被安排遙距工作?在《 2019冠狀病毒病有關僱主和僱員的責任及權利》中,勞工處強調僱主不應單一地以解僱方式去處理,因為政府並非立法去鼓勵僱主解僱沒有接種疫苗的員工,只是希望為僱主帶來較清晰的指引。然而若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僱主也應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作出解僱補償,例如年假薪酬、代通知金、花紅等等。

參考資料:2月25日《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3月11日《 2019 冠狀病毒病有關僱主和僱員的責任及權利》

3. 若果有員工確診,但他沒有病假紙,僱主要怎樣做?

員工生病,正常來講,只要他有病假紙,又符合領取疾病津貼的條件(放取的病假不少於連續四天、有足夠的累積有薪病假假期),僱主就應給予疾病津貼(俗稱有薪病假)。但由於現時的疫情情況嚴峻,很多確診者甚至未能求醫,又怎能獲取病假紙?政府就這情況作出了特別指引:

根據衛生署在3月11日發出的最新公佈,若果員工確診但未能獲得醫學證明書(俗稱病假紙),只要向僱主提交以下三項證明的其中一項,僱主就需要給予適當的疾病津貼:

一)衛生署發出的隔離令(isolation Order) ;

二)員工在「2019 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申報後的截取圖片;

三)員工快速測試陽性結果的相片或影片

若果員工選擇遞交快速測試的資料作為證明,僱主可以要求員工將員工證和快速測試棒,放在畫面有當日日期的電視節目前,然後拍下相片或影片,確保相片或影片上有齊員工資料、快速測試結果和測試日期,慎防員工遞交虛假資料。

參考資料: 2022年3月11日「與 2019 冠狀病毒病有關 僱主和僱員的責任及權利」

4. 若果有員工確診,辦公室要怎樣處理?其他員工會否受到影響?

對於工作場所的安排:

僱主應根據衛生防護中心制定的《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給工作場所的健康指引》,作出相應的防疫措施和消毒程序。當公司出現確診個案,公司當然要進行徹底消毒。若果企業本身有聘請清潔人員,僱主就要為清潔人員提供足夠的個人防護裝備,例如保護衣、手套、護目鏡等等,亦要為他們安排環境消毒程序的培訓。當然,亦有不少企業會外聘清潔公司為工作場所做醫療級別的深層消毒,將消毒程序交由專業人士處理,更省時和放心。

對於其他員工的安排:

而其他同事又算不算密切接觸者,所有人都需要隔離嗎?在2月14日的疫情記者會中,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就釐清有關密切接觸者的定義。若果確診者有病徵,就由發病前兩天起計,同住家人或曾一同用膳的人士會列為密切接觸者,而若果確診者沒有病徵,就由檢測呈陽性前兩天起計。若果公司有員工是密切接觸者,就要自行向衛生署申報,再跟指示進行隔離。僱主可安排被隔離的員工遙距工作,以減低對公司運作的影響。而其他不受影響的同事可如常工作,但大前提是僱主要先做好環境的消毒,員工才可安心上班。

參考資料: 2022年2月14日「2019冠狀病毒病個案最新情況簡報會」、《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給工作場所的健康指引》

35. 員工要前往檢疫中心或要家居隔離,我需要支付疾病津貼嗎? 

在《僱傭條例》的修訂草案中,提及若果僱員因為要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的限制(例如要強制檢疫或檢測)而無法上班,該段缺勤的日子也應視為病假日。有關當局在3月亦有進一步的解釋,若果市民被安排在家中或指定檢疫中心進行隔離, 衞生署會按要求提供醫學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予隔離者,好讓市民可順利完成申領疾病津貼的手續。所以,不論員工需要居家隔離還是到檢疫中心,僱主都要向員工支付疾病津貼,亦有權向員工索取相關文件以作核實。但請謹記,僱主不可以因為員工確診或者被隔離而解僱員工,否則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

資料參考:2022年2月25日我政府新聞公報、2022年3月11日「與 2019 冠狀病毒病有關僱主和僱員在《僱傭條例》下的責任及權利」

6. 安排員工在家工作,有沒有特別要注意的地方?

「在家工作」或「遙控工作」對僱傭來說,也是這兩年才認識的新名字。特別是第五波疫情下,以往沒有安排遙距工作的公司也紛紛加入,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然而當公司已不能控制工作的環境,有關公司的資料保安問題就要注意。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發表了「在家工作」的指引供僱主參考,以加強企業和員工的資料保障。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僱主,要安排指定員工負責技術支援,亦要教導員工有關網絡保安的基本知識。若果公司會為員工提供電子器材,就要先安裝防惡意程式的軟件,設定嚴格的存取控制,防止有人將公司裝置的資料傳送至個人裝置。

僱主可根據指引,制定一套屬於公司的「在家工作」指南,除了可以增強員工的網絡安全意識,也是對公司財產的保護。謹記要將指南電郵給員工,要求他們細閱和回覆,萬一有資料洩漏而要調查,起碼有個記錄。若果在這段期間進行招聘,僱主亦可以將相關的條款加入員工的僱傭合約,雙方同意後簽署,就更能加強其法律效用。

資料參考: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家工作安排下的個人資料保障指引︰機構篇》

47. 假若員工在家工作時受傷,我要幫他報工傷嗎?

當現在人人在家工作,「工作」與「非工作」的界線就變得模糊,但就工傷的議題而言,只要員工是在辦公時間,因為工作而發生意外,原則上該名員工就可以受到工傷的保障,僱主就有責任去報工傷。僱主要在員工通報後的十四天內,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個案。若果員工有拍下工傷環境的相片,又或者家中有人證,這些證據都可一併交上勞工處。勞工處會就所提交的資料作出調查,或查看醫療報告,再判斷個案是否屬於工傷。

資料參考:《僱員補償條例》第15條

8. 疫情之下生意慘淡,我可以要求員工放無薪假嗎?

各行各業受到疫情影響,很多指定場所要關閉,不少企業亦因生意額大減,索性暫停營業數天。但公司停業,再安排員工放無薪假又有沒有問題呢?《僱傭條例》並未就「無薪假」作出硬性規定,但若果僱主需要員工放無薪假,就一定要事前告知員工,並在雙方同意下才可生效。但要留意,若果員工在連續四星期內,不獲派工作並沒有收取薪金的日數,比正常工作日數的多一半;或者員工在連續二十六個星期內,不獲派工作並沒有收取薪金的日數,比正常工作日數的多三分一,該員工就會被視為停工。當員工被停工,僱主就有責任支付遣散費。所以僱主作出無薪假的決定時,定要有周詳的考量。

資料參考:《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僱傭條例》第31E條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3月13日的網誌表示,他將會在3月16日的立法會會議動議《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希望條例能迅速正式通過,好讓《僱傭條例》能有個定案。面對前所未有的困境,僱傭雙方都要了解自己的權利和責任,而在法理之外,更重要的是互相體諒,若果僱主能與員工有商有量,相信不論是任何決定,員工也會願意和老闆共渡時艱。

 

圖片來源:www.freepi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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