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十年倍增 僱主提供額外供款增加入職意欲兼留才
可以提早退休是很多打工仔的願望,而目前在芸芸眾多的公司福利之一,強積金似乎是讓僱主替員工作準備、而同時讓僱員為自己日後退休生活作準備的可行方法之一。根據JobsDB的「引才法則」研究顯示,與「退休」一詞有最直接關係、快將退休的嬰兒潮僱員就十分關心強積金供款的情況,當中有33.4%認為公司額外的自願性強積金供款是必需的聘用條件,而四個世代(結合Z世代、千禧世代與X世代)的整體數字則為27.1%。
另外,以行業來計,保險界中同樣認為如果公司能為員工安排額外自願性強積金供款作為僱員福利之一就最好不過。額外強積金供款看來也是一個吸引人才入職的條件之一。
強積金權益與責任你要知:不能逃避的強制性供款
目前而言,強制性供款仍是普遍情況,即僱主及僱員均須定期向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雙方的供款額均為僱員相關入息的5%,並受限於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就月薪僱員而言,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7,100及$30,000。
每月有關入息 | 僱主應付強制性供款額 | 僱員應付強制性供款額 |
低於$7,100 | 有關入息 x 5% | 無須供款 |
$7,100至$30,000 | 有關入息 x 5% | 有關入息 x 5% |
高於$30,000 | $1,500 | $1,500 |
額外供款:自願性供款和特別自願性供款
但就引才法則的調查結果顯示,單憑強制性供款已經不能滿足普遍員工的要求,員工希望有「額外」的供款,以作為更理想的入職及留任條件。
所謂額外供款就是在強制性供款以外再多供一點點,而且有分自願性供款和特別自願性供款,兩者在開立戶口、供款安排和提取或轉移權益方面均有安排。如公司員工有興趣作此兩項的額外強積金供款安排,須小心跟員工解釋清楚,以免有所誤解。
自願性供款 | 特別自願性供款 | |
開戶安排 | 須通過僱主在公司所選的強積金計劃開立戶口 | 僱員選擇及聯絡自己心儀的受託人,辦理開戶手續(注意:部分受託人沒有提供特別自願性供款安排) |
供款金額 | 1 供款金額要與收入掛鈎 2 須定期定額作供款 3 經由僱主向受託人支付供款 | 1 供款金額無須與收入掛鈎 2 可按需要作不定額供款 3 僱員自行向受託人支付供款 |
提取或轉移權益時 | 受條款限制,或要在離職後,方能提取或轉移權益 | 可隨時提取或轉移權;每年可作多次提取,但受託人或設有每次最低提取金額及提取次數上限(按不同受託人的安排而有分別) |
還有要留意的是,僱主可與僱員一起作自願性供款,即為僱員每個月額外供多一點點。僱主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可以扣稅,上限為僱員總薪酬的15%。為員工提供多一點福利、吸引員工留任或任職的同時,又能享受減稅優惠,似乎是一個可行的公司政策。事實上,根據積金局的數據顯示,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由2008年的$43億,增加至2018年的$116億,可見願意作自願性供款的意識近年逐漸提高;而去年共有1.6萬名僱主為其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平均每名僱主供款,亦由2016年的51萬元增加至去年的62萬元,表示近年不少僱主也願意為僱員的退休保障多走一步。
由今年4月1號開始推行的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ax Deductible Voluntary Contributions,簡稱TVC),讓任何一個在TVC帳戶的強積金計劃開立TVC帳戶,並直接作出供款的人士提供稅務優惠,鼓勵員工主動作出額外供款,先儲未來錢。扣稅額上限為每年$60,000,而稅務扣減措施於2019/20課稅年度開始生效。假設一個月入30000元的員工,有36000元可扣稅自願性供款,那麼他就能在019/20課稅年度節省$5340的稅款了。
在去年還未有扣稅優惠的時候,2018年全年作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僱員人數的增長約5,300名,有關當局預期會有更多強積金帳戶持有人以此作出額外供款,以加強自己的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