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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成企業贊成標準工時

近三成企業贊成標準工時

繼最低工資後,標準工時應該是另一個極具爭議的勞工議題。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的調查訪問了157家企業,發現近三成企業贊成標準工時立法,認為可改善員工的工作與生活平衡,而反對者則憂慮會增加成本及削弱競爭力。

調查結果顯示,29%受訪者贊成標準工時立法,36%不贊成,35%未決定。贊成的原因包括「讓員工享有更好的工作與生活平衡」(93%)、「減少 健康問題和醫療費用」(70%)及「提升僱員士氣和效率」(67%)。 至於不贊成的原因,包括「成本大增及削弱香港的競爭力」(81%)、「部分職位的工時難以界定」(81%)、「立法並非最佳或唯一確保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方 法」(79%)及「由於不同行業的業務/營運模式各異,執行十分繁複」(77%)。

標準工時時數方面,超過一半人認為每周工時應訂為40-44小時,大部分認為加班工資應介乎正常工資的100%-150%。當問及應否訂立不同標準工時,較多受訪者表示應按照「不同界別/行業」(71%)、「不同職業/職能」(66%)及「不同職級」(42%)來訂立標準工時。

對於標準工時的豁免安排,較多受訪者表示以下工作或界別/行業應獲豁免:「不定時工作/工作時需要『當值候召』」(55%)、「處理緊急工作的僱員」(55%)及「慣常需要長時間工作的界別/行業」(43%)及「肩負督導責任的經理或高級僱員」(38%)。

要求政府考慮的事項 根據受訪者的意見,政府需要特別關注及考慮以下事項:

1. 工時的定義和計算方法 2. 立法或會造成的負面影響 3. 清晰了解推行標準工時的原因,以便提供有效而合適的解決方案 4. 豁免事宜的安排 5. 超時工作薪酬

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專責小組主席梁慈暉表示:「人力資源管理專才相信,標準工時涉及的僱員數目較多、行業較廣,較最低工資更具 爭議。回想最低工資實施時,由於《最低工資條例》及《僱傭條例》都沒有明確界定休息日及用膳時間的薪酬安排,引起不少複雜爭議。為免因重點項目欠缺明確定 義而重蹈覆轍,學會促請政府與社會不同持份者開展對話,當中應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專才;他們肩負重任,需要了解法例並制定合適及便利的內部系統,讓公司能夠 遵從法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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